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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5年济源市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15 14:14:29   来源:行政办    浏览: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按照市委提出的“全民文明素质教育提升年”工作要求,特制定2015年济源市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济源人”为主题,以道德建设和依法治市为重点,通过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礼仪素养、民主法治观念和卫生健康意识,推动全市形成“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市加快实现“一个中心、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济源提供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

1.大力开展“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宣传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河南建设为重点,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作为有力抓手,在市内报纸按每月不少于6整版、广播电视每天不少于15次的频次刊播,在建筑围墙、施工围挡、公交站台、商业广告牌等介质按不少于1/3总面积进行科学设置,在社区、小区、景区、学校、企业、车站、广场、公园、游园、商场门店及机关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栏、文化长廊、展板、文化墙、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广泛设置,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济源日报社、济源广电台、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各集聚区、镇、街道,全市各单位

2.扎实开展全民培训活动。市直各单位和各集聚区、镇、街道要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文明礼仪、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按照职责职能和属地管理原则,分别于7月份、9月份各组织对辖区居民、所分包村(居)群众、机关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重要论述至少开展两次集中学习活动。对“三新一流动”(新职工、新学生、新住户、流动商贩等)人群分别于7月份、9月份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工作。其中,市工信委牵头抓好市属重点企业新职工的教育培训;市教育局、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要抓好在校学生及新入学学生的教育培训;市住建局要抓好新住户的教育培训;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要抓好流动商贩的教育培训;市公安局要抓好新司机的教育培训;市交通局要抓好出租车、公交车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市直各单位每周五要到分包村(居)开展一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责任单位:各集聚区、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3.持续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各机关、学校、村居、社区、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道德讲堂或文化礼堂建设,以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为主题,每两月至少开展一次道德讲堂活动。市文明办牵头,通过联办、展演等形式办好道德讲堂总堂活动;各基层单位要活化形式、丰富内容,切实办好道德讲堂。通过开展道德讲堂进基层、道德讲堂观摩、优秀讲堂巡演等活动,不断提升道德讲堂活动效果,全面提高居民群众道德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集聚区、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4.广泛开展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学规范活动。组织全市税务、通信、交通、电业、银行、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出租车、公交车等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学规范、讲诚信”活动。各窗口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窗口服务行业工作人员进行从业规范和文明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达标。各窗口单位要印制文明创建宣传资料向上门办事人员发放宣传。各医院向患者及其家属发放文明创建宣传手册。

责任单位:各窗口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等单位

5.修订完善落实村(居)规民约。各集聚区、镇、街道牵头,组织各村(居)、社区广泛征求意见,将节俭办理红白事、孝敬老人、学法守法、文明创建、邻里和睦、清洁卫生等内容融入其中,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使村(居)规民约更加详细具体、奖罚分明、便于操作。7月底前完成修订工作并报市文素办备案。8月份起要在各村居、社区、楼院等广为设置、广泛宣传村(居)规民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熟知、时时遵守。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集聚区、各镇、各街道

(二)深入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1.以讲好“三句话”、做到“四个不”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活动。讲好“三句话”,指的是“您好、谢谢”、对不起”;做到“四个不”,指的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一是广泛宣传教育。全市机关单位、企业、农村、社区、居委会、学校,要精心设计、广为设置讲好“三句话”、做到“四个不”的内容,大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做到无处不有、随处可见;围绕“四个不”,通过媒体解读、讲文明故事等形式加强正面宣传,使广大居民熟知遵守。二是开展“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活动。市妇联牵头,通过“大手牵小手”活动,使家长言传身教,引导孩子讲好“三句话”、“做到四个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市教育局牵头,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以讲好“三句话”、做到“四个不”为重点,开展纠正不文明言行活动,在家庭和小区主动劝阻不文明现象。三是围绕“四个不”,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寻找身边文明人和找差纠错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规范市民言行举止。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卫计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济源日报社、济源广电台,各集聚区、镇、街道,全市各单位

2.开展“立好家规、树好家风”活动。发挥乡贤作用,培育乡贤文化,建立好家规,树立良好家风。市妇联牵头,7月份起在全市广泛开展“好家规好家风”评选展示活动,通过讲述家庭故事,展现优秀家书、家规、家风、家教,展示文明家庭的治家理念,现代家庭的良好家风。7月份起开展新闻媒体走基层采家风活动,市内媒体要深入社区、村镇、学校、企业进行采风,寻找好家风好家规,探寻家风家规背后的故事,以专版、专栏的形式进行刊载。8月份起开展厅堂悬挂家规家训活动,各集聚区、镇、街道牵头,通过收集提炼各家各户的家训家规,形成辖区家训家规总库,引导居民家庭自选内容,统一制作家训家规牌,10月份至少三分之一村15%的家庭家规牌悬挂到户,年底至少30%的家庭挂牌到户,以好家规好家风带动好村风好社风。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立家规、树家风”活动,市教育局要将“立家规”纳入中小学德育体系,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立家规”系列活动,真正让“家规”在全市居民家庭中立起来。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市教育局、济源日报社、济源广电台,各集聚区、镇、街道,各文明单位

3.以“文明济源,法治同行”为主题,开展学法懂法守法活动。市司法局牵头,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利用十二月四日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暨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年至少开展两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推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各社区、村(居)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每个居民家庭至少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各学校要设立法治知识课,全年至少组织两次法制报告会。要通过“百场万人”法治讲座、“送法下乡”千场电影巡映等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学法用法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教育局、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各集聚区、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4.倡导文明节俭办理红白事。7月底前,所有行政、事业、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以及社区、农村(居委会),均要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组织成立“红白理事会”,按照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原则,制定“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健康安全”的理事会《章程》。通过倡议书、公开信、公益广告等形式做好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从正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操办红白喜事过程中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要在符合乡情、尊重民意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出红白事办理制度,严格“办事”时间、宴客数量、宴席菜品和烟酒档次等。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红白事办理制度,加强对办理红白事的监督,及时对违反规定者予以制止与处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红白理事会,召开红白理事会工作交流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集聚区、各镇、各街道,全市各单位

5.以“文明旅游,优质服务”为主题,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市旅游局牵头,全市各单位、各景区要广泛宣传《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动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加强对干部群众及游客的教育引导。各风景区要设立文明监督岗,设立一批遵德守礼提示牌和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广泛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活动,强化文明出游意识。市内媒体要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做好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节庆期间的文明旅游集中宣传活动,要经常曝光不文明行为,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营造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旅游集团、济源日报社、济源广电台,全市各单位

6.以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为重点,开展诚信建设实践活动。根据《济源市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完善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工作机制,每季度联合发布一次诚信建设“红黑榜”。药监、工商、质监、公安、网管等部门,每季度联合开展一次整治各种失信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开展“百城万店讲诚信”活动,建设诚信商户、信誉商场市场。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6.14信用纪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以信取胜的知名企业,曝光失信败德的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在全社会强化规则意识、弘扬公序良俗。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食药监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司法局、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济源支行,各窗口单位

(三)深入开展各类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

1.在广大市民中开展“济源好人”评选活动。全市各单位以及各个社区、居委会、学校、企业等,均要设立“善行义举榜”,每季度发布一次上榜人物。各系统、各行业、各集聚区、各镇、各街道要层层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市文明办牵头要在各系统评选表彰推荐基础上,精心组织第四届济源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道德讲堂和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巡演等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各行业涌现出来的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使道德模范事迹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充分释放好人好事的正能量,用身边好人引领城市文明。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集聚区、镇、街道,济源日报社、济源广电台,全市各单位

2.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星争优”活动、“我是文明小使者”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推广《河南省未成年人文明行为规范》,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开展济源市第二届“美德少年”、第三届“愚公家乡好少年”评选表彰和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丰富活动内涵,活化载体,引导学生争做文明使者、争当愚公家乡好少年。

责任单位:市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3.在广大志愿者中开展争当“文明使者志愿服务之星”活动。以争当“文明使者志愿服务之星”为主题,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普法和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公职人员志愿服务队,以社区为重点区域,把困难群众作为服务重点,广泛开展家政服务、心理疏导、医疗保健、家电维修、文化娱乐、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届济源市志愿服务市长奖评选表彰活动,推出一批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社区、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文明办、各志愿者分会,全市各单位

4.在各行各业中开展文明系列创评活动。修订完善文明村居、文明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测评体系,评选一批市级文明单位,推荐一批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评选一批市级文明村、文明镇、文明社区、文明居委会。突出职业道德,市教育局牵头开展“十大师德楷模”评选表彰活动,市卫计委牵头开展“十大医德楷模”评选表彰活动,市公安局牵头开展“十大爱民模范警察”评选表彰活动,市司法局牵头开展“十大诚信执业律师”评选表彰活动,市人社局牵头开展“十大公务员道德楷模”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推选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带动各行各业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各集聚区、镇、街道,全市各单位

5.在广大居民家庭开展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活动。各村居、社区每年开展一次“孝老好媳妇”评选表彰活动,各集聚区、各镇、各街道每年开展一次“十大孝心家庭”评选活动,市妇联牵头评选表彰一批“最美家庭”,市文明办牵头评选表彰一批孝心示范村和孝老爱亲模范。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妇联,各集聚区、各镇、各街道

三、实施步骤

2015年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7月10日前)

召开2015年济源市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会议,下发《2015年济源市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根据全市总体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本单位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7月11日至11月底)

全市各单位对照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市文明办和全市各单位要分别进行阶段性督导、检查、评比,收集工作信息,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适时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12月)

对各单位2015年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认真总结,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态势的基本要求,是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的基础工作,必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市各单位要按照“六有”(有组织、有队伍、有教材、有活动、有阵地、有制度)要求,自觉把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真正把全民文明素质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完善部门联合、教育联抓、活动联搞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整体推动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市文明办要强化督促指导检查调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落实的职能作用;各集聚区、镇、街道在工作中要做到重心下移,抓好基层基础,切实做好村(居)、社区居民群众的文明素质教育工作;市发改委要抓好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市教育局要抓好“小手拉大手”活动,市妇联要抓好“好家规好家风”征集和宣传活动,市司法局要抓好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市旅游局要抓好“文明旅游”行动。全市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按照项目化运作、台账化管理、工程化推进的方法,推动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媒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市内媒体要加强对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道德热点问题的引导,精心策划专题专栏,对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讲道德、讲诚信、讲文明的典型事迹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公共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和背离社会道德的丑恶现象进行公开批评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在新闻媒体和社会媒介中足量刊播或设置公益广告。

(四)加强督导检查,完善考评机制。市文明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各单位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总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要加强工作考核,把全市各单位开展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的成效,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窗口考核评选和年度复查的一个重要依据,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督导考评,推动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贴近实际、扎实开展、体现特色、富有成效。

 

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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