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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济源市黄河路小学2019年招生公告(一)

发布时间:2019-06-26 10:39:19   来源:    浏览: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学生与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实际常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一致的优先安排原则。

(三)坚持按照招生条件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原则。

招生范围

南片区:黄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汤帝路以东,文博路以西;北片区:济源大道以南,黄河路以北,文昌路以东,文博路以西。具体包括以下居委会或住宅区:(1)南夫居委会(仅限老户、建房户)(2)屯军居委会(老户及建房户)(3)华新西区(4)华新东区(5)世纪花园(6)阳光苑(7)济源日报社家属院(8)新城花园(9)世纪华城(10)纺织厂家属院(11)富贵苑(12)南夫商住楼(13)御竹园(14)黄河明珠(15)阳光康城。另外蓼坞、王虎、沁城、金秋小区可自主选择在天坛路小学或黄河路小学就读。 

招生计划

一年级招收8个教学班,360名学生。

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2019年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入学条件

学校招生实行一次报名、分批录取的办法。按三个批次依次录取,前面批次完成招生计划的则不考虑后续批次。

(一)第一批次招生对象

1.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地、实际常住地和房产证相一致;

2.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相一致并在本地居住,提供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房产证;

3.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可就近在其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部队驻地公办学校入学;烈士子女可就近在烈士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公办学校入学;符合豫公通〔2018〕66号文件规定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警察子女比照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安排入学。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以及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警察、因公伤残警察证明,有相关证书的可交验证书;驻济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队伍援人员参照以上执行。

4.按上级文件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外来投资重点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在济源工作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教育局审核后安排入学。

5.监护人已购住房并实际居住,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经市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契税等证明,以及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气物业交费票据。

(二)第二批招生对象

1.监护人已购住房,尚未实际居住的,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契税等证明。

2.外来经商办企业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非济源户籍),提供居住证(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用工单位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租房的须有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由招生学校审核后入学。

(三)第三批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农村转移人口子女,也可就读城区学校,原则上应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1.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经商办企业一年以上(含一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户口本,租房的提供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有稳定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务工单位证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19年6月底满12个月的工资表、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交费凭证。

家长报名办法及学校招生程序

 

(一)招生公告(2019年6月20日)

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济源市黄河路小学2019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并在校门口、校园网等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6月25日—7月25日)

今年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均实行网上报名。监护人可通过三种途径进入报名网页,了解招生政策,进行学位申请。

一是关注微信公众号“济源市教育局”,选择下方菜单“招生平台”。

二是在电脑上打开“济源市教育局官网”,点击“义务教育学校报名”。

三是在电脑上打开报名网址http://bm.jyj.jiyuan.gov.cn。电脑登录时,建议大家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版、搜狗浏览器极速版。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选择报名学校。根据报名条件,点击学位类型“小学学位申请”,选择“学校区域”,选择申请学校进入报名页面。特别提醒您,在为孩子报名时,一定要根据报名条件慎重选择学校,每个学生只能在报名平台选报一所学校报名,一旦确认后提交,选择的学校不能修改。

2.填写报名资料。监护人按表单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资料填写完成后输入图片验证码,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随机生成报名编号。报名期间,允许修改一次学生及监护人信息,报名结束,资料不可修改。监护人需牢记报名编号,以备查询审核和录取结果时使用。每个学生的身份证号码是确定学生身份的唯一依据。

(三)资格审核(8月21日-22日)

监护人按学校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接受资格审核(具体资料要求见后——第八条“资料审核的详细要求”),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审核查询(8月23日)

监护人根据生成的报名编码和学生身份证号登录“济源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未通过审核的学生可点击“去其它学校看看”,了解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线下联系学校或中心校申请就读。

(五)申诉复审(8月24日)

监护人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直接到招生学校进行申诉复审。

(六)录取结果查询。(8月26日)

监护人可登录“济源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根据“报名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录取结果。并根据提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学校领取通知书。

(七)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27日)

已录取的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到学校领取一年级入学通知书。

资料审核的详细要求

(一)需交验的证件

1.公安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户主一页与学生一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预防接种证姓名栏页复印件一份,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 已购住房、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其它相关证件:根据上述招生条件中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交验证件后,原件返还本人,复印件留学校存档备查。

(二)资料装订要求:

1.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2.装订顺序:a.户口本复印件;b.父母身份证复印件;c.房产证复印件;d.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

3.按照上面要求整理好后,左侧两钉装订。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迎军

副组长: 韩利红 

成 员:  杨   蕾  翟晨光    卫  静  侯艳花

招生咨询电话

0391---6835661      

13838935430   

13782732236

 

温馨提醒

1. 网上报名,请您尽量选择电脑登录,增强您的体验感。

2. 本校历年招生录取,均是第一批次招生对象就已经录满。如果您的孩子符合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录取条件,请您一定慎重选择,再填报。

3. 监护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将通过市云政网与公安、房产登记信息进行比对,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学生在本辖区的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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