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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黄河路小学关于评审2015~2016年度 市级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09 14:53:20   来源:    浏览:

根据《济源市2015~2016年度骨干教师岗位履职情况考核通知》和《济源市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以及沁园中心校骨干教师评审实施方案特制订黄河路小学骨干教师评审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专职任课教师,教龄需满5年。

二、主要工作任务

按教育局规定的学科、学段教师比例,完成黄河路小学2015年度市级骨干教师的审核及新申报市级骨干教师的初审工作。

三、2016年度黄河路小学市骨干教师新增名额分配

依据本年度市级骨干教师分配的指标,按照《济源市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校新增骨干教师6人,按学科设定黄河路小学市级骨干教师指标分配名额如下:语文3人,数学1人,英语1人,其他学科1人。

四、审报条件

1. 五年以上教龄,四十五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每年均达到规定的满工作量。

2. 师德考核近三年内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3. 2010年以来在中心校或以上范围内至少作一次所申报学科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示范课)。

4.积极参加学校课程建设工作,在课程建设工作中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同等业绩条件下课程建设小组组长优先考虑。

5. 2010年以来至少主持或参与有一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在研或结项都算)。

6. 2014年9月以来在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各类业绩材料。

7. 通过2015年审核的市级骨干教师。

上述条件中第一、二、三为必备条件。第七条单指通过2015年审核的市级骨干教师。

五、工作流程

1.审核时间:10月9日—11日

2.材料提交:10月9日将2014年以来个人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各类业绩材料及资格审核材料报送黄河路小学教导处。

3.组织评审:(10月10日)

4.公示:(10月11日)

六、相关要求

1.今年是《济源市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后对我校市级骨干教师的首次评审,也是对之前省、市两级各类骨干教师称号整合的关键节点,政策变化大,希望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能真正把在学科教学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选拔出来,组建学校骨干教师团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发挥学科骨干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2. 已经不在一线任课的行管人员,不得申报骨干教师,已有骨干教师资格的,一律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3.学校会高度重视,对审核合格的骨干教师,要予以政策倾斜,积极搭建校内外学习研修平台,让骨干教师在外出学习、专业发展等方面得到应有的政策倾斜。

                                      2016年10月8日

                                      济源市黄河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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