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地点
11月13日下午声乐:2:00; 地点:黄小
11月14日下午舞蹈:2:00; 地点:黄小
二、比赛要求
1、参赛对象:在编教师(不含专业课教师、已参加过朗诵、绘画比赛的教师)
2、人数:不少于各校在编教师的10%。
3、比赛形式、要求
声乐:比赛以独唱为主;中外优秀歌曲均可,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形式生动活泼,表演流畅、完整;自备伴奏带,由黄小提供钢琴,服装及化妆自备。时间不超过5分钟。
舞蹈:舞种不限(古典舞、芭蕾、民族舞、现代舞等均可),舞蹈时间不超过4分钟;演出服、伴奏音乐请选手自备。
三、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0日下午放学前。
四、评分标准
声乐:按音色、音准、咬字、节奏、演唱技巧、仪态台风等项目来评分,共10分。
舞蹈:舞蹈情感表现2分;动作节奏表现2分;舞蹈技术技巧2分;舞蹈动作2分;表演者精神风貌2分,共10分。
五、活动奖励
现场评比,去掉一个最高与最低分,两项比赛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各2、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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