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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黄河路小学校长奖励基金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0-05-09 21:40:34   来源:济源市黄河路小学    浏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素质建设,充分激发和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在本职岗位上敢于冒尖,勇于创新,为我校的发展实现新跨越注入新活力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校长基金的设立

1、校长基金来源:校长基金主要来源于学校勤工俭学收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不得挤用、挪用教育经费。

2、学校通过德能勤绩的考核,把教师评为首席型、带头型、骨干型、胜任型、合格型五种类型,每类教师所占教师比为:5%、15%、40%、25%、15%。

3、校长基金只奖励在学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首席型、带头型、骨干型教师,奖励金额根据校长基金设立的数额由高到低分配,依次为首席型、带头型、骨干型。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1、校长基金主要依据《黄河路小学教职工百分考核制度》的考核结果来评比发放。

2、首席教师的评选:教师百分考核名次进入前20%的,为首席教师候选人,本学科全体教师推荐出人选后,经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后确定,在全校公示一周后生效。

3、带头型教师的评选:教师百分考核名次进入前20%的(除首席教师),被授予带头型教师称号并享受相关校长基金。

4、骨干型教师的评选:教师百分考核名次进入前21%至60%的,被授予骨干型教师称号并享受相关校长基金。

5、胜任型教师的评选:教师百分考核名次进入前85%的,均为胜任型教师。

6、合格型教师的评选:教师百分考核名次后15%的,均为合格型教师。

7、凡当选高一类型的教师,不再参与低一级类型教师的评选。

8、凡连续两学期考核名次进入后3%的,视为不合格教师,学校予以辞退。

9、五种类型教师实行流动管理,每学期期末评选一次,结果将上报中心校。

本办法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济源市黄河路小学

200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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