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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文心雕龙杯”第二届全国新课标写作才艺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09 21:41:48   来源:济源市黄河路小学    浏览:

文心雕龙杯第二届全国新课标写作才艺大赛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艺术教育中心、《小学生生活》杂志社、《教育文摘周报》社等单位共同举办“文心雕龙杯”第二届全国新课标书画摄影才艺大赛。大赛宗旨来自新课程标准的崭新理念,以规范的形式和严谨公正的评选原则,构建新课改形势下最具权威性的展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书画摄影才艺的赛事,为积极配合新课改教学活动提供交流的平台,并逐步引导和示范全国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竞赛活动健康有序进行。欢迎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台)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大赛项目及要求

1.书法:各种风格体例的软硬笔作品均可。软笔作品限两尺以上六尺以下;硬笔作品规格自定。

2.美术:各种风格流派各种技法作品均可;规格限两尺以上六尺以下。

3、摄影:题材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胶片数码不限,邮寄10寸照片。

4、音乐:表演、器乐、声乐均可(初赛作品寄送光盘);(以上四项师生均可参赛)

5、教师论文:本届大赛特向音美教师征集艺术教学论文,主题、字数不限,每人只限一篇。

6、征稿:《小学生生活》(教研版)特向全体小学各科教师征集教学论文,字数2000字以下。

.组织与参赛要求

1.参赛一般由学校教务处、课外活动小组、班级或青少年宫、培训班等集体组织参加(至少10人,每人每项限交1—3幅作品),由负责老师按大赛统一参赛表登记清楚(参赛表可自制,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作品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学校班级、初评成绩、邮编、师生联系方式等。也可从中国青少书画网www.zgqssh.com或从中国小学生网www.pupillife.com的启事中下载样表并可复制)。个人参赛在作品背面左上角写清姓名、性别、作品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学校班级、邮编、联系方式等。

2非义务家育阶段学生参赛每项每幅作品交评审通联费20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赛交评审通联费15元,教师参赛每幅作品交评审通联费30元(由组织者通过邮局统一汇款,个人参赛者单独汇款,勿在信封内夹寄)。

3.各地教育局、教研室、学校及青少年宫等单位可配合教学活动,申请设立分赛区(点)组织参赛,具体事宜欢迎来函来电咨询。

4.接到通知即可寄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

.大赛评奖办法及奖项

1.学校和分赛区(点)先组织初评评出奖次,按大赛要求统一寄送参赛作品及初评结果,再由大赛组委会聘请资深编辑、专家组成复评评委会进行复评,按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先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入围篇目。

2.复评获奖学生参加现场决赛,聘请著名画家、书法家、摄影家等组成终评评委会,评出:(1)“中华书画才艺大赛艺术之星”2名;(2)全国十佳小画家10名,全国十佳小书法家10名,全国十佳小摄影家10名;(3)金奖100名;(4)根据参赛人数与作品质量评出银奖、铜奖若干名。颁发奖杯、奖品、证书。(最高价值为6000元)(5)未参加现场决赛的入围作品,只颁发铜奖,优秀奖证书。

3.学生获奖同时评出“优秀指导奖”(每项作品限一名指导教师,与学生获奖等级相同),“艺术教学优秀论文奖”一、二、三等奖,获奖者除颁发证书外,幼儿园、小学教师的优秀论文还可在《小学生生活  教研版》发表;中学教师的优秀论文可推荐到其它报刊发表。

4.从参赛单位中评选出“全国艺术教学示范学校(单位)”10家(授予校长“全国艺术教学示范学校优秀校长”荣誉称号,一名指导教师获“示范学校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艺术教学优秀团体奖若干名,颁发特制奖牌或证书。

5、教师参赛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来稿数量,按1:2:3:4评出金、银、铜和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注意事项

1.获奖作品将择优在主办者媒体上发表,编辑出版大赛作品选集;所有参赛作品一经获奖即视为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有编辑发表、出版发行等专有使用著作权。

2、参赛稿件一般不退,教师如要求退稿,须另支付邮寄费。

3、请各参赛选手、班主任把参赛作品及费用在325日前交到各美术老师处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艺术教育中心        小学生生活杂志社       教育文摘周报社         

                                                                                                          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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