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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进展

发布时间:2010-05-09 22:01:12   来源:济源市黄河路小学    浏览: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周婷玉 陈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时说,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宏观政策,把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作为推进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实质性进展。

    如广东、福建等省采取了由政府代偿学费的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内蒙古、四川、新疆等地采取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加强民族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养培训等措施,不断推动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目前已基本形成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就读的工作格局。

    但他同时指出,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仍然明显,短期内难以消除。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近几年,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向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倾斜力度很大,但由于这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历史欠账多等原因,教育基础仍然较差。在城市,义务教育不均衡的主要反映是择校问题依然严重。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有待进一步保障。

    为积极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执法检查报告中建议,各级政府应当依法承担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经费投入应继续向西部地区和农村倾斜,特别是向贫困地区和办学条件困难的学校倾斜;随着经济发展应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均经费标准,逐步缩小与城市的差距。

    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虽有较大增长,但保障还是低水平的,难以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调查显示,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达2992亿元,比上年增加37.4%。其中增长部分以财政性经费为主,尤其是预算内财政拨款增幅较大。

    执法检查组指出,义务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应继续花大力气促进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建议在不断完善新机制的基础上,通过专项资金补助解决一些突出问题。

    根据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目前全国中小学仍有37.9万名代课人员,其中81.8%分布在农村学校。

    报告指出,一些地方还存在不少代课人员。由于有些边远、艰苦地区派不进公办教师,聘用代课人员费用较低,因而出现了对教师队伍有编不补、低薪聘用代课人员的现象。部分代课人员素质不高,难以保障教学要求。

    报告肯定了各级政府努力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的系列举措。自农村教师工资上收到县级管理后,各地没有出现新的拖欠教师工资现象,部分地区已开始落实农村教师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待遇。

    但报告也指出,当前农村教师队伍还难以满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检查组建议,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和编制配备政策,积极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增加教师培训经费,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尽快出台并切实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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