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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路小学物品采购与报销制度

发布时间:2010-05-09 22:05:21   来源:济源市黄河路小学    浏览:

黄河路小学物品采购与报销制度

1、学校物品的采购,分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执行先请购、后采购,先入财产账、后财务报销的制度。

2、物品采购采用预报申领制度,每学期开学初由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填写《黄河路小学物品采购请购单》,预报学期采购计划。要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金额等,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校长室。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

3、物品请购流程:

(1)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制定学期采购计划或临时采购计划,填写物品请购单。

(2)物品请购单送交校长审批。

(3)校长同意后,交总务处采购经办。

(4)采购物品验收入库。

(5)物品请购人到总务处填写物品领用单或借用单,领取采购的物品。

4、总务处主任收到预报的物品请购单后,清点库存物品,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清单。

5、专业性较强或选择性较活的物品采购时,请使用部门派出专业管理人员协同采购,以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

6、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做好采购工作,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以下几点:

(1)了解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规格、厂商信誉、价格等情况,择优择廉选购。

(2)实际价格超过预算价格的,应先请示后购置。

(3)没有严格的经济合同手续及负责产品质量三包的不购。。

(4)未经批准或批准手续不全的不购。

(5)计划外项目,经费不落实的不购。

7、在特殊情况下,经校长同意,可委托有关人员进行专项采购。

8、非常规性物品,特殊需要的物品,确需购置时需事先申请经费,待校长批准落实经费后,专款采购。

9、所有采购物品,都必须经过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清点验收入库登记入册后,方可进入财物报销程序。

10、未按此制度私自进行采购的,总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黄河路小学

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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